郑州天顺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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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级(L-谷氨酸)
起订量 (公斤)价格
25-20028 /公斤
200-50027 /公斤
≥50025 /公斤
  • 产地:中国 河南郑州厂家
  • 发布日期: 2015-08-12
  • 更新日期: 2025-02-13
产品详请
主要用途 营养强化剂
型号 食品级L-谷氨酸
包装规格 25*1
外观 白色或无色鳞片状晶体
保质期 两年
有效物质含量 99%
主要营养成分 L-谷氨酸
含量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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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顺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是一家国内知名的专业从事精细化工原料研发,食品原料和医药原料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我司提供甜味剂、增稠剂、酸味剂、乳化剂、增味剂、着色剂、抗氧化剂、营养强化剂等各种食品添加剂。公司产品品种齐全、价格合理,畅销全国市场。公司与多家零售商和代理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CAS:56-86-0

分 子 式:C5H9O4N
相对分子质量:147.1
性状:无色或白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味,无臭,有特殊滋味和酸味。加热至160℃时熔融并析出水分子,224~225℃分解。水溶液呈酸性,饱和水溶液的PH值约3.2。难溶于水(0.72g/100ml,20℃;6.66g/100ml,80℃)。是动植物氮平衡中非常主要的一种氨基酸。

用途:代盐剂:主要作为生产谷氨酸钠的原料;鲜味剂(主要用于肉类、汤类和家禽等);营养增补剂。亦可用作虾、蟹等水产罐头中产生磷酸铵镁结晶的防止剂,用量0.3%~1.6%。按我国GB2760-96规定可用作香料。

限量 :1.FAO/WHO(1984):用于方便食品的肉汤和汤类,10g/kg。
             2.FEMA(mg/kg):饮料、焙烤制品、肉、肉香肠、肉汤、乳及乳制品、调味料、谷类制品,均400mg/kg。
             3.FDA,§172.320(2000):作为营养增补剂,限量12.4%(以食品中总蛋白质的重量计)。

             4.中国台湾卫生署,2010-05-11:可用于各类食品中视实际需要适量添加(限于补充食品中不足之营养素时使用;限于食品制造或加工必须时使用)。

 

质量标准:采用医药级(EP5)、食品级(FCC V)或根据客户需要。

 

项目

医药级(EP5)

食品级(FCC V)

外观

白色结晶性粉末

白色结晶性粉末

含量(干基)

98.5%~100.5%

98.5%~101.5%

比旋光度

+30.5°~+32.5°

+31.5°~+32.5°

pH

--

≈3.2

干燥失重

≤0.5%

≤0.1%Max

硫酸灰分

≤0.1%

--

炽灼残渣

--

≤0.3%

氯化物

≤200PPM

--

硫酸盐

≤300ppm

--

铵盐

≤200PPM

≤10PPM

--

重金属

≤10PPM

--

--

≤5mg/kg

包装:牛皮纸袋(净含量为25KG)或纸桶包装,每桶净含量为25KG,还可根据客户需要包装。
运输:轻装轻卸以防包装破损,防日晒雨淋,不能与有毒,有害物同运。为非危险品。
储存:储存于阴凉,干燥,清洁,遮光的环境中,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以免污染。